市場趨勢

區域貿易─亞鄰主要競爭國家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對台灣石化業之影響分析- 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

  • 刊登日期:2013-11-01
  • 資料來源:台灣綜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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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簡稱東協),係由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及新加坡等五國為防止共產主義擴散、促進區域經貿交流及合作,於1967年所創立;1984年汶萊入會後,東協會員國增加為六國(該六國通稱為東協創始會員國),而後隨著1995年越南、1997年寮國與緬甸及1999年柬埔寨相繼入會,目前會員國已擴增為十國。

為擴大區域內之合作,並提高對外貿易談判之籌碼,1992年1月第4屆東協高峰會議時,泰國提出成立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而共同有效優惠關稅(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CEPT)之構想亦於該會中由印尼提出,會後六個創始會員國首長即簽署了「東協自由貿易區共同有效優惠關稅方案協議」(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預定於15年內,即在2008年以前成立自由貿易區。而後經過多次會議協商,先將自由貿易區建成的時間縮短為10年,再通過將六國自由貿易區啟動時間提前至2002年,至2010年實現六國零關稅,其他新成員則在2015年達成零關稅。

東協各國除了對區域內各會員國調降關稅,在2010年達到星、馬、泰、菲、印、汶等六創始會員國間零關稅以外,對外各國關稅稅率的高低則仍維持相當大的差異。如新加坡關稅為零,各國石化商品在新加坡市場可自由進出口;而印尼則因人口眾多、石化產品需求量大,關稅稅率普遍較高(有機化學品5%~10%、塑膠原料及製品5%~25%、橡膠及其製品5%~15%),因此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形成會對區域外的國家形成較大的關稅障礙。

就台灣石化業相關產品(含稅則編號第29章有機化學品、第39章塑膠及其製品與第40章橡膠及其製品)出口東協的情況來看,自2002年至2011年,除了2009年受到金融海嘯全球經濟衰退的影響而有大幅度的削減外,其他年度均呈現成長的趨勢,出口至東協的金額占台灣石化產品整體出口的比重各年度均穩定維持在10%~11%左右的水準。就各類別石化產品之出口情形來看,塑膠及其製品出口出口金額最高,2011年達23.49億美元,該類別東協占總出口比重約自9%成長至11%;有機化學品2011年出口東協金額達11.86億美元,但該類別東協占總出口比重呈現衰退的趨勢(自14%衰退至9%);而橡膠及其製品出口東協金額雖僅5.43億美元,但該類別東協占總出口比重自8%大幅成長至17%。

而若就個別國家來看,東協十國中台灣石化商品主要出口至越南、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菲律賓及新加坡。其中出口至越南的比重自2002年開始不斷成長,在2003年超越馬來西亞、2005年超越泰國,成為東協國家中台灣石化商品最大的出口市場。

整體而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形成雖然使台灣出口東協的石化產品相對東協會員國間受到較大的關稅障礙,但由於台灣對東協的石化品出口占總出口金額的比例不高,約在10%11%左右的水準;若再扣除進口關稅為零的新加坡,則所占比重不到10%,因此AFTA本身對台灣石化業的出口影響相當有限。然而隨著東協經濟整合的腳步不斷向外延伸,特別是與中國形成的「東協+1」自由貿易區則對台灣石化業造成較大的衝擊。接下來將繼續探討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協定對台灣石化產業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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