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化要聞

碳交易制度 將三軌並進

  • 刊登日期:2023-06-07
  •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 /台北報導

環保署昨(6)日說明我國碳交易規劃,未來採「2+1」三軌並進,碳權交易所將負責國內碳權交易、國外碳權代購兩大業務;環保署則負責國內小額減碳效益媒合,例如民眾汰換電動汽機車取得碳權,由環保署媒合買賣雙方。

氣候法已經上路,環保署表示,碳交易相關子法包括「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將在6月、11月預告,年底前陸續到位。

碳交易制度「2+1」規劃(詳如下述內文)

碳交易制度「2+1」規劃

  • 碳交所(國外碳權代購):不限交易對象,進入國內市場會再有一道把關,確保品質可靠
  • 碳交所(國內碳權代購):限制交易對象,僅依法有需求者可交易,避免囤碳炒作,最快明、後年開始運作
  • 環保署(小額碳權媒合):已落實,民眾換購電動汽機車取得碳權,由環保署媒合,出售給開發單位

資料來源:採訪整理(翁至威/製表)

蔡總統近期接見環團,提到碳交所將於下半年成立,未來透過碳權交易、增量抵換、自願減量三管齊下,落實淨零排放。

環保署指出,碳交所將負責兩大業務,首先是代購國外碳權,不限交易對象,只要企業有碳中和需求,自願購買碳權抵銷碳排,即可透過碳交所購買國外碳權。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表示,未來國外碳權進入台灣市場,會再有一道把關機制,確保企業在碳交所買到品質可靠的碳權。

碳交所第二項業務是國內碳權交易,碳權來源是國內自願減量、抵換專案,為避免「囤碳」哄抬碳價,將限制交易對象,僅依法有抵換需求者(例如環評開發單位或碳費課徵對象),才能在碳交所購買國內碳權,確保價格合理。

國內碳權的賣方則規定須為公司、工廠、行政單位等事業,換言之,一般自然人無法透過種樹等方式取得碳權、進入市場交易。

環保署碳交易子法今年底才會陸續到位,實際上國內碳權的交易最快可能要到明年、後年才會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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